法理学

问答题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六个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石。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1)民主科学立法奠定和谐社会的法律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而法治则是以良好的法律为前提的。通过民主、科学的立法,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了必要的前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必备的法律基础。
(2)依法行政,维护权力与权利的和谐。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法治状态是权利与义务的和谐、权利之间的和谐、权利与权力的和谐以及权力之间的和谐;行政权的行使是实现上述四种和谐关系的关键,尤其是对于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和谐至关重要。
(3)公正司法解决社会纷争。一个独立公正的司法系统,可以赋予法院以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的权威地位,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只有构建公正权威的司法体制,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公民尊重法院在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处于系争案件中的当事人理解并尊重判决,使全社会的公民树立起对司法的信心,从而将社会矛盾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化解,促进社会的全面和谐。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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