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2017年末,乙公司对外出售该A商品40件,出售了B商品130件。
2017年调整后的净利润=2 600-200/10-40×(9-8)-70×(7-6)-200+200/10/2=2 280(万元);
(2)至2018年末,乙公司对外出售该A商品20件,出售了B商品30件。
2018年调整后的净利润=2 600-200/10-20×(9-8)+30×(7-6)+200/10=2 610(万元);
(3)至2019年末,乙公司对外出售该A商品40件,即全部出售。出售了B商品40件,即全部出售。
2019年调整后的净利润=2 600-200/10-40×(9-8)+40×(7-6)+200/10=2 600(万元)。
至2017年末,乙公司对外出售该A商品40件,出售了B商品130件。
至2018年末,乙公司对外出售该A商品20件,出售了B商品30件。
至2019年末,乙公司对外出售该A商品40件,即全部出售。出售了B商品40件,即全部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