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应对混凝土进行平行检测。检测数量如何确定?检验费用由哪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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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承包人提出了更换砂场的方案,并对已完成的不合格工程部位提出了处理方案并得到了监理人的同意。但同时承包人提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应由发包人补偿,其理由是承包人原有使用的砂子已按合同规定进行了检验并且得到了监理人的同意。承包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承包人出现哪些情况,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规定,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A、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B、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C、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D、材料已经采购并在运送中E、材料已经部分用于过程施工
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进场材料,承包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应与监理人共同研究措施,一般应明确()。A、将不合格材料立即运离现场B、降级使用,用于满足质量要求的部位C、堆放现场待作处理D、及时供应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E、立即通知其他人运离现场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承包人接到监理人的警告通知后,认为混凝土试样的平均强度指标达到了合同要求,只是保证率比规范要求低,由于工期紧,更换砂场费用高又对工期影响大,申请继续使用。监理人是否应予同意?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决定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基础上,增加混凝土取芯检验,并通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你认为承包人是否有权拒绝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的承担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