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后,原合同内容变更的,如何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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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三级市场的房地产转让按揭,应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抵押权存续期间,已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的在建工程竣工的,农商银行应当督促抵押人及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不必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仅办理地上建筑物抵押登记,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即“单证抵押”)的,应符合下列要求:()。A、拟抵押房地产限于居住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得为工业用房、在建工程B、拟抵押房地产为非独立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共同占用一宗土地C、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办理土地分割发证或不对分割土地证办理抵押登记D、拟抵押房地产能够正常交易过户、处置变现,“单证抵押”不影响抵押权实现、风险可控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抵押权的,受偿为()A、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B、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抵押登记者C、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抵押登记的,以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前者为优先D、均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抵押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的时间在前者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