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
停止履行合同
中止履行合同,要求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
要求乙厂提前履行合同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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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厂经营亏损与乙厂合并组成Y公司,甲厂所欠债务应由( )来清偿。 A.甲厂 B.乙厂 C.甲、乙两厂分别 D.Y公司
甲施工企业与乙水泥厂签订水泥供应合同,在约定的履行日期届满时,水泥厂未能按时供应水泥。由于甲施工企业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寻找货源,致使损失扩大。对于扩大的损失应该由( )。 A、乙水泥厂承担 B、双方连带责任 C、双方按比例承担 D、甲施工企业承担
甲建筑公司与乙水泥厂约定,如果此次施工项目中标了,就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1000吨,并为此交付了1万元定金。但是,甲建筑公司没有中标,也就没有去购买乙水泥厂的水泥,则( )。 A. 这1万元定金归乙水泥厂所有 B. 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2万元 C. 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1万元 D. 乙水泥厂应该返回给甲建筑公司5000元
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无效;B、该特别约定无效;C、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D、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货物,合同中对于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也未能达成协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则()。A、甲厂付给乙厂货款,应在甲厂所在地履行B、甲厂付给乙厂货款,应在乙厂所在地履行C、乙厂可以随时交货给甲厂,甲厂不得拒绝D、乙厂可以随时交货给甲厂,但应给甲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机器设备,双方在丙地签订合同,但是由于疏忽,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在甲厂所在地履行B、在乙厂所在地履行C、在合同签订地丙地履行D、提请人民法院确定履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