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制订的专门用来解释()合同而制订的。
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国际惯例是()A、《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1990年通则》D、《2000年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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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制订的专门用来解释()合同而制订的。A、国际法协会,CIFB、国际商会,FOBC、国际法协会,FOBD、国际商会,CIF
《华沙—牛津规则》是由国际法协会制定,用于解释()。A、“FOB合同”B、“CIF合同”C、“CFR合同”D、“FCA合同”
《华沙-牛津规则》与当事双方所签订合同发生矛盾,应()A、以《华沙-牛津规则》为准B、以合同为准C、以第三者裁断为准D、重新制订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制定来专门解释()A、FOB合同B、CIF合同C、FCA合同D、CFR合同
单选题作为国际贸易惯例之一的《华沙——牛津规则》的制定,是针对()A 成本加运费、保险费合同制订的B 货交承运人合同制订的C 装运港船上交货合同制订的D 装运港船边交货合同制订的
名词解释题《华沙——牛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