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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中医院招考聘用制剂中心技术工人精选试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正确答案:ABCD
【考点】限制刑事责任年龄构成犯罪的八类犯罪行为
【解析】根据《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论处;根据《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非法拘禁他人暴力致人伤残的以故意伤害论处。因此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甲乙丙丁都应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 A项,甲误以为他人追杀自己而反抗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人并没有破坏法秩序的故意,在有预见可能性的情况下,成立过失犯罪。吸毒导致的幻觉只是行为人成立过失犯罪的前提,并不是行为人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故A项正确。
B项,行为人杀人时突发精神病,陷入无刑事责任能力状态,继续实施杀人行为致人死亡。对此应如何处理,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有观点认为,行为人对之后的砍杀行为和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对此应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但是,也有学说将这种情况视为不显著的因果偏移,或者适用原因自由行为的法理,或者将前后行为一体化考虑,因而不阻却犯罪既遂。按照这种观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故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对于爆炸罪,年满14周岁即可承担刑事责任,丙已经满15周岁,即使具体的出生月和日不能查清,也不影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要求。故C项错误。
D项,行为时不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此处的刑事责任判断点是“行为出现的时间”,而不是结果出现的时间。故D项错误。


下列行为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有:( )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参考《刑法》第17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八种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D项属于八种罪中的贩卖毒品和强奸。同时,这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因此AB项应负刑事责任。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以伤害故意将王某打得重伤昏迷,离开现场时出于习惯随手扔掉烟头,未料到竟引起火灾,烧死了王某。甲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乙以伤害故意将李某打成重伤,然后离开现场。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乙的哥哥来到现场。李某的哥哥也来到现场欲抢救李某,但乙的哥哥不许其进入抢救,导致李某死亡。事后证明,如果李某的哥哥抢救,则李某不会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C.丙绑架吴某,警察前来营救。警察由于重大判断失误,竟将吴某误以为是丙,将吴某开枪打死。丙的行为与吴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D.丁放火引起大楼火灾,消防队员实施正常的灭火行为,其中一名消防队员被火烧死。丁的放火行为与消防队员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A项错误。A项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甲以伤害故意对王某实施的重伤行为,对王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火灾,不是扔烟头,发生火灾很异常;第三,介入因素即火灾对王某死亡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王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甲对王某的重伤行为与王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B项错误。B项也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乙对李某的重伤行为,制造了致命危险,但是当救助行为出现后,该危险便变得不致命了,也即先前行为对最终死亡的作用变得不大了。第二,介入因素是乙的哥哥不许抢救李某的行为,属于第三人行为,该行为比较异常,因为根据一般人的认识,乙对李某重伤后离开现场的行为并不必然或者通常会引起另一个人如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的行为。另外,即使是根据行为人的特别认识,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后,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也超出了乙的预见范围,乙也不能特别认识到会有乙的哥哥来阻断李某的哥哥的救助行为。故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作为介入因素很异常。第三,介入因素即乙的哥哥的阻断救助行为对李某死亡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李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乙的重伤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项错误。C项也属于有介入因素的因果关系判定情形,需要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进行判定。第一,先前行为是丙对吴某的绑架行为,对吴某死亡的作用小,二者无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警察出于重大误判的开枪行为,属于第三人行为,该行为比较异常,先前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第三,介入因素即警察出于重大误判的开枪行为对吴某死亡作用大,先前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先前行为即丙对吴某的绑架行为与吴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项正确。根据被害人自陷风险理论,危险的实行者是消防员,消防员对危险有认识能力,但是,消防员对危险没有自如的避免能力,因为进入火场灭火是其职责,因此消防员的死亡结果不能归属于消防员,只能归属于放火者。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选项A正确,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按照对事实认识错误的一般原则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即:①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②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应以过失犯罪论处。③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其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则是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属于假想防卫,是“吸毒产生的幻觉”,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选项B错误,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理论上有不同学说。(1)将具有责任能力时的实行行为与陷入无责任能力后的实行行为作为“一体”化,“一个”行为来考虑,从而肯定行为人对陷入无责任能力时的引起结果发生的行为也具有责任能力。按照这个观点,乙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2)作为因果关系的错误问题来解决。即在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前就已经存在犯罪的未遂。对行为人是否适用既遂的刑罚就取决于无责任能力状态的出现是否表现为因果关系的非重大偏离。如果因果关系的偏离重大,行为人便不承担既遂责任。在本案中,因果关系的偏离并不重大,因此行为人应负既遂的责任。因此,按照两种不同理论得出的结论都是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
选项C错误,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选项D错误,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而不是虚岁。实足年龄以日计算,并且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生日当天不包括在内。因此,“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此时未满14周岁,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这里积极采取救助措施,也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


单选题苹果削皮后不久表面就会呈现咖啡色,时间越长颜色越深,这是_引起的。A: 氧化酶和维生素AB: 鞣酸和氧化酶C: 果糖和维生素CD: 果胶和果糖

单选题在以下所列情形中,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是_。 A: 甲在其16周岁生日当天,盗窃某银行并窃得人民币20万元B: 乙(十五周岁)在南方某市打工。为向吴某索要欠他的到期债务一万元,乙将吴某三岁的儿子劫持。为防止吴某的儿子吵闹,乙用桌布将其嘴堵住,致其窒息死亡C: 丙(15周岁)和父亲一起经营一家超市。一次,在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中,丙以暴力抗拒执法,将一名执法人员打成重伤D: 丁在15周岁时加入了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久,在该组织实施的一次聚众“打砸抢”犯罪中,丁参与抢走了某私营企业的一辆进口轿车

单选题下列对“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的理解错误的是_。 A: 发展应该是又快又省又好的持续发展B: 发展必须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C: 发展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决定性意义D: 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

多选题关于公文的传阅范围,下列各项中正确的说法是_。 A: 传阅范围按来文中的规定执行B: 传阅范围由办公室负责人确定C: 传阅范围一般限于机关中层干部D: 传阅范围按领导人批办意见确定

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 A: 导致婴儿死亡的B: 出于出卖目的C: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 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单选题点餐适量,饭后打包的“光盘行动”已成为越来越多民众的自觉行动,这一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_。 A: 提倡绿色消费B: 限制餐饮消费C: 鼓励大众消费D: 崇尚节检消费

单选题根据文件形成和使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可将公文分为_。 A: 对外公文内部公文B: 通用公文专用公文C: 上行公文平行公文下行公文D: 呈报性公文公布性公文商洽性公文

多选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市场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下列几种基本的企业制度,即_。 A: 个人业主制B: 合伙制C: 公司(法人)制D: 集团制

判断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必须要以人民民主带动党内民主。_

判断题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_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15周岁的甲在寻衅滋事时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B:15周岁的乙在抢夺(2000元项链)逃跑过程中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对乙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C:15周岁的丙在组织他人卖淫过程中强奸妇女,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D:15周岁的丁先后唆使张某盗窃他人财物1万余元,唆使李某绑架他人勒索财物2万余元,并致被害人死亡,对丁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详解:A项,寻衅滋事致人重伤,应当定故意伤害罪;B项,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乙应定故意伤害罪;C项中,满18周岁的人应就组织他人卖淫承担责任,而15周岁的人不就组织卖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就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D项中,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李某是过失致被绑架人死亡,而不是杀害被绑架人。故本题应选D项。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15周岁的甲在寻衅滋事时致人重伤,对甲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B:15周岁的李某在非法拘禁乙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其重伤,对李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C:15周岁的丙在组织他人卖淫过程中强奸妇女,对丙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D:15周岁的丁在绑架他人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详解:《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8种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注意这8种罪并不是指8种罪名,而是只要有这8种行为就需承担刑事责任。寻衅滋事致人重伤,应当定故意伤害罪,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B选项正确;C项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组织他人卖淫过程中实施强奸行为的,对组织卖淫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只就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D项中,丁构成故意杀人罪,故D选项错误,当选。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
B.乙非法拘禁债务人张某10天,期间多次毒打张某,致张某伤残
C.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
D. 丁开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 围攻执法人员,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2项“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规定,只定强迫卖淫罪一罪,因此,A 项不选。《刑法》第238条第2款第1段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 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3款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因 此,B项不选。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形成妨害公务罪和过失致 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须择一重罪处断,C项不选。《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因此,D项当选。


对下列哪个情形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周岁的甲运输海洛因8000克
B:15周岁的乙教唆13周岁的李某奸淫幼女,对于乙的行为
C:15周岁的丙为讨要工钱,绑架工头的女儿林某,在殴打林某的过程中致其重伤
D:15周岁的丁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7条。A项,甲是运输毒品不是贩卖毒品。B项,乙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C项,丙属非法拘禁行为,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其行为转化为故意伤害罪(重伤)。D项,丁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其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对下列(  )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B.I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并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答案:A,B,C,D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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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是()。A、甲为迫使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子卖淫而对其实施强奸B、乙非法拘禁债务人张某10天,其间多次毒打张某,致张某伤残C、丙无证驾车,在被交警队查处时使用暴力抗拒执法,失手将交警打死D、丁开地下卷烟厂,制售劣质卷烟数量巨大,在县联合执法队前来查处时,组织数十村民围攻执法人员,迫使执法队暂时撤离正确答案:D

考题 单选题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用暴力抢劫过程中造成一名无辜路人死亡B 乙在拐卖张某(12岁)时将前来解救的警察打成重伤C 丙暴力亲吻陌生人刘某时致刘某窒息而亡D 丁强奸汪某后导致汪某自杀正确答案:B解析:A项,“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中的“暴力行为(而不是抢劫之外的另起犯意的行为)”针对的“人”包括财物的占有者、管理者、所有者及其近亲属、阻止行为人取得财物的路人、共犯人等。B项,拐卖妇士、儿童致人重伤、死亡的,对象限于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近亲属。若造成其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根据行为的数量分别按照数罪并罚或者想象竞舍来处理。C项,强制猥亵、侮辱罪没有规定结果加重犯。若造成加重结果,则将上述犯罪与相关犯罪按照想象竞合犯处理。D项,汪某自杀与丁的强奸行为没有直接关联性。故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考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正确答案:A,C,D

考题 符某(15周岁)唆使吴某(17周岁)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吴某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死;另外,符某和吴某共同绑架王某,在绑架王某后,符某出于私愤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A.符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吴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绑架罪 C.符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 D.吴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绑架罪答案:A,B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也应当追究其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符某15周岁符合以上的规定,在绑架王某后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的行为,应该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符某不对其唆使吴某盗窃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吴某已经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

考题 下列可认定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的是()。A、甲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经营的某房地产公司的会计,不知该公司隶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B、乙明知“银泰理财公司”规模大且都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而加入该公司,但不知其加入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C、丙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之前“恶势力”团伙成员,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之前已经退出D、丁受雇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杀死1人正确答案:B

考题 下列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是()。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正确答案:A,B,C,D

考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A、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B、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重伤C、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D、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正确答案:A,B,C,D

考题 丁某教唆15周岁的肖某抢夺低年级同学的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丁某构成抢夺罪既遂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正确答案:A,C

考题 单选题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 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 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C 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D 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A项,假想防卫是指一个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实际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却误认为存在,因而对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实行了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无辜损害。吸毒后产生幻觉,误以为他人追杀自己而伤害他人,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属于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对于其应当按照对事实认识错误的一般原则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即:①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②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应以过失犯罪论处。③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其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则是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甲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而是出于过失,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B项,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砍杀过程中突发精神病,根据具体符合说,乙在精神病状态下砍杀陆某,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意外事件;根据法定符合说,乙有杀人故意且导致死亡危害结果的发生,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C项,现有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丙应当对其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查明丙的具体出生日期。D项,《最高法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17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已实施完毕故意杀人行为,尽管结果发生时丁已满14周岁,但是其实施犯罪时为13周岁,故丁不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考题 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A、甲在刑讯逼供过程中,导致被害人死亡B、乙在非法拘禁孙某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孙某死亡C、丙在绑架李某、向李某家属勒索财物过程中,杀害李某D、丁组织聚众斗殴,其间,其多名手下一起将对方一人乱刀砍死正确答案:A,B,D